湛江“交房即發證”
明年起將全面實施!
近日,湛江市自然資源局、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湛江市稅務局、湛江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聯合印發《湛江市加快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發證”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湛江全市范圍內的預售商品房項目全面實施“交房即發證”,實現“交房即發證”常態化運行。
《方案》提出
著力構建政府主導、部門監管和企業主責、
購房人配合的責任體系
嚴格按照
建設預售、竣工驗收、交房辦證3個階段實施
在建設預售階段,依法辦理預售許可,全面實行網簽即備案,對預售商品房全面開展預告登記;在竣工驗收階段,實行聯合測繪、聯合驗收,簡化驗收工作流程,升級改造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加強配套公共服務設施接收管理;在交房和辦證階段,促進房地產企業履行交房交證主體責任,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力推進“一窗辦事”服務。
《方案》要求:
01、要建立聯席會議協調機制
制定有關配套政策,處理重大問題、個案問題,確保各環節無縫對接。
02、要調整優化辦事窗口
加強不動產登記綜合受理窗口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建設,深化不動產登記、稅費征繳、房屋交易以及“一窗受理、并行辦理”,推動水、電、氣、網絡、電視等民生服務開戶業務聯動辦理。
03、要深化信息共認共享
推進工程建設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施工許可證、規劃許可證、規劃核實意見、預售許可證、房屋交易合同、抵押合同、完稅完費憑證等與不動產單元代碼“一碼關聯”,支撐房地產開發項目報建、審批、核實、竣工驗收、測繪成果審核、交易、登記成果全流程信息共享。
04、要加強改革統籌配套
積極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有關的審批、證照等手續,主動協調解決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為“交房即交證”改革提供支持。
05、要強化監管與約束
各職能部門加強建設用地及工程規劃批后監管和房地產市場監管,嚴格落實預售資金監管制度,依法依規構建跨部門、跨領域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聯合懲戒機制,促進房地產開發企業行為規范化。
來自:湛江發布